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
- 文號
- 34-107-100001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其運作總量低於依第十一條第二項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者,得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並取得核可文件,不受第一項、第二項、第十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之規定。」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