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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昕彩藝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2002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2/18
違規日期
2016/12/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現場查核時,發現位於活性碳吸附塔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前端之管道有破損,現場初步以FID量測其破損點之VOCs濃度為96.56ppm,與於貴公司廠區內空曠處所量測之VOCs濃度約4ppm有顯著差異,即該處有明顯VOCs逸散情事,故貴公司未有效收集製程所產出之廢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3月23日前完成改善,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路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十路二○號
統一編號
2210278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