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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頂混凝土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6001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6/28
違規日期
2021/05/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為預拌混凝土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收受燃煤飛灰(R-1106)及燃煤底灰(R-1107)經再利用製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為再利用機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以110年5月24日嘉環廢字第1100014112號函揭露,貴公司於110年4月13日收受嘉義縣「福豐預拌混凝土廠」貯存之燃煤底灰,並開立清運至處理廠證明單(蓋有貴公司及負責人章)。本局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申報營運紀錄,發現該公司收受上揭廢棄物無相關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船頭里船頭路四五之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船頭里船頭路四五之六號
統一編號
7042036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