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總裁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總裁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60059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6/29
違規日期
2024/05/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頭屋派出所,查獲傅凱彥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LM-2317)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屋鄉苗126線與獅豐橋交界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二段三六八巷八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屋鄉苗126線與獅豐橋交界處
統一編號
905626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