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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27
- 處分日期
- 2023/12/12
- 違規日期
- 2023/1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澄德段9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承包之工地因物料(土石)輸送管道有隙縫,致輸送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本案雖已設置防制設施(密閉輸送系統),但未有效抑制塵土飛揚,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三六六號一九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澄德段9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