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浤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771454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4年1月11日13時38分至本市鳥松區球場路128之1號對面(青雲段348地號)稽查時,發現該址從事營建工程正使用機具進行土方挖掘及清運作業產生噪音,惟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噪音管制法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1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工地水溝未設置汙染防制設施汙泥流入水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工地於工區外堆置廢棄物,有礙環境衛生。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2/12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1月20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澄德段9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所承包之工地因物料(土石)輸送管道有隙縫,致輸送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本案雖已設置防制設施(密閉輸送系統),但未有效抑制塵土飛揚,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0/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並提供檢舉影片,本局於112年5月24日派員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確認貴公司於旨揭時段確實有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提供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1/0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執行愛河水污染管制區主動稽查作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7月25日16時28分至本市仁武區八卦段1地號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地內連續壁導溝水未經沉砂處理設施逕排放至北屋北街道路側溝,惟該工地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流入道路側溝後注入愛河,進而污染承受水體。再查,該址工地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於營建工地有使用動力機械進行擋土牆、回填土方等搶修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7日09時59分查察,案係民眾陳情,經查該地號(左營區新華段3地號)為營建工程正進行劣質打除作業,稽查當時人員於周界量外(本市左營區文萊路50號前)量測均能音量為78.8分貝,工地配合關閉噪音源量測背景音量為58.3分貝,兩者相差10分貝以上不予修正,實際音量為78.8分貝,已逾本市噪音管制區第三類日間營建工程管制標準72分貝,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1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6日10時48分至左營區新華段3地號複查,稽查當時上揭地號正進行營建工程劣質打除作業,稽查當時人員於周界外(本市左營區文萊路50號前)量測均能音量為73.9分貝,工地配合關閉噪音源量測背景音量為56.6分貝,兩者相差10分貝以上,不予修正,實際音量為73.9分貝,已逾本市噪音管制區第三類日間營建工管制標準72分貝,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22日13時50分查察稽查當時,該址工程於例假日中午禁止施工時段從事施工行為,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測量地點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本局人員立刻現場錄影拍照存證,上揭行為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8/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