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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鑫合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100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1/15
違規日期
2017/10/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3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後龍分公司製程產出之廢鑄砂貯存地點,採露天堆置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且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製程污染防制設施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鉻含量8.12mg/l),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亦未依規定於網路申報廢棄物(集塵灰)產出、貯存、處理情形;又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貯存地點未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鑄砂)分開貯存,且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並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七六號二樓之二
違規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溪州里勝利路296號
統一編號
2304212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