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慶龍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慶龍牧場

文號
40-108-04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4/25
違規日期
2019/02/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慶龍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牧場已辦理廚餘再利用檢核登記,並有收受廚餘及設有1座廚餘蒸煮槽情形,惟查未將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做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林段一一五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林段一一五九地號(22.59302/120.50098)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