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華興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華興畜牧場

文號
30-109-10002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0/19
違規日期
2020/08/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4,504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華興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50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六巷村太平路一五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新勢段1982.198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