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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4/26
- 違規日期
- 2024/01/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於113年1月11日以DA/BC/12/133/V0350報單號碼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PET,PA)1批,計4個貨櫃,重量100.790公噸。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1月18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結果,貨櫃內裝物為片狀廢塑膠,惟夾雜含廢紙、廢木材、廢泡棉、廢瓷磚、廢玻璃及廢燈管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非屬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里文心路三段二四一號二一樓之七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臺中港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貨物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