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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4/12/10
- 違規日期
- 2024/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至和興公司稽查,發現該公司將大量成品、半成品及未符合允收標準之廢棄物貯存於非屬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運作場所範圍之後方空地,惟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另勾稽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自113年10月8日起收受展嘉資源處理有限公司之廢棄物僅經大破碎完堆置後方空地;自113年4月起收受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之塑膠廢棄物後亦堆置於後方空地,前述廢棄物皆未依規定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3.另查其申報內容填報再利用完成,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案經現場負責人陳述意見無意見,未有阻卻違法之正當理由,將依法逕行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金陵路一四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金陵路一四九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