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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

文號
23-110-070002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7/06
違規日期
2021/05/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管理辦法第8條(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管理辦法第9條(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管理辦法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管理辦法第11條(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10-090003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一○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翰林段1347、1350地號(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一路停6停車場興建工程 管制編號:J108J11063-1)
統一編號
468062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