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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違規日期
- 2018/07/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粒狀污染物:3,798公斤/年、硫氧化物:10,052公斤/年、氮氧化物:7,006公斤/年、揮發性有機物:28,580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公司實際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10,762公斤/年、硫氧化物:13,363公斤/年、氮氧化物:27,389公斤/年、揮發性有機物:32,595公斤/年,粒狀污染物逾6,964公斤/年、硫氧化物逾3,311公斤/年、氮氧化物逾20,383公斤/年、揮發性有機物逾4,01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里台機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里台機路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