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記食品廠
- 文號
- 30-107-060023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06/15
- 違規日期
- 2018/05/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獲從事豬肉食品加工作業,未有效收集處理作業產出之油脂等白色凝結物致排放棄置於水溝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臺端於107年7月1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大富路98巷19號
- 統一編號
- 198231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