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違規日期
- 2018/07/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3日派員督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廢棄物鉛二次熔煉排放控制之集塵灰(A-7501)之密封盛裝容器未分類編號,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現貴公司所產生廢棄物鉛二次熔煉之排放控制之集塵灰(A-7501)之密封盛裝容器未分類編號,未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太源村中山路三段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太源村中山路三段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