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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記食品廠

文號
30-105-08001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8/08
違規日期
2016/07/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局於105年7月18日18時2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神岡區大富路98巷19號稽查,查獲貴廠從事冷凍調理食品加工作業,將作業過程產生之廢水排放棄置於廠房後方溝渠致污染水體屬實。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統一編號
198231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