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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興行畜牧場第一分場

文號
30-107-03006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3/30
違規日期
2018/03/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次稽查執行例行巡稽查。2.稽查時會同業者,勘查廢水處理場,未發現有廢水排放,惟查未有放流口告示牌,逕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查處。3.以上所載經事業代表確認無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明華路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明華路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