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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1/07
- 違規日期
- 2024/11/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許可證核定之加藥量(次氯酸鈉)為0.001~0.004104公斤/每公噸廢水,惟查113年10月份至今之每日次氯酸鈉使用量皆介於10~19.5公斤,使用量皆超出水污染防治許證核定之加藥量。2.每日僅檢測T01-10放流槽之溶氧數值,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每日記錄T01-02曝氣沉砂槽、T01-06接觸氧化槽之溶氧數值。綜上,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112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