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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茂商場經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211954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許可證核定之加藥量(次氯酸鈉)為0.001~0.004104公斤/每公噸廢水,惟查113年10月份至今之每日次氯酸鈉使用量皆介於10~19.5公斤,使用量皆超出水污染防治許證核定之加藥量。2.每日僅檢測T01-10放流槽之溶氧數值,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每日記錄T01-02曝氣沉砂槽、T01-06接觸氧化槽之溶氧數值。綜上,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1/06
罰鍰金額
NT$1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113年11月11日(生化需氧量為82.7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84mg/L)及同月23日(生化需氧量為44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19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8日派員於貴公司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懸浮固體:4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5/15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懸浮固體:4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