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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30021
- 處分日期
- 2025/03/22
- 違規日期
- 2024/10/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4日派員至茄苳溪勘查,現場見得水面呈現混濁白色,查係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里員林路2段382巷78弄25號經營金上食品店,將製程產生黃白色廢水,以泵浦抽取並連接PVC管線排放至茄苳溪中,造成溪水有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茄苳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里員林路二段三八二巷七八弄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