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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上食品店

統一編號:83885131

共 2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1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4日派員至茄苳溪勘查,現場見得水面呈現混濁白色,查係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里員林路2段382巷78弄25號經營金上食品店,將製程產生黃白色廢水,以泵浦抽取並連接PVC管線排放至茄苳溪中,造成溪水有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茄苳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1/0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7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金上食品店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3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金上食品店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1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於113年3月5日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2/2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至周界外嗅得明顯燃燒廢木材異味,造成空氣污染。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8/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6/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金上食品店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2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製程廢水因沉澱設備處理效率不佳,致乳白色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3/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廢水設備操作中,現場廢水排放口水色清澈微黃,未有乳白色廢水排放情形,惟於排放口下游處發現有部份白色豆渣污染情形,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2/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廠內廢水沉澱池之沉澱效果不佳,導致產生之灰色廢水排放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水排放至茄苳溪,係屬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食品加工作業(豆類製品加工),貴公司製程產出廢水排放至廠外致污染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