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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9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15
違規日期
2017/08/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永安區維新村光明一巷31-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與下列稽查事項內容不符:(一)填充式洗滌塔(A101)所屬項目,發現洗滌液流率計第1組顯示為140L/min,洗滌液流率計第2組及第3組皆於300L/min左右,皆與許可操作條件應為350~600L/min不符,該公司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器)明顯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光明一巷三一之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光明一巷三一之三號
統一編號
887149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