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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35
- 處分日期
- 2024/04/22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3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金上食品店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1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於113年3月5日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里員林路二段三八二巷七八弄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