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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5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5/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中心辦理之「新北市中和區OOO**地號等6筆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3F*****-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2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粉塵逸散性作業: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記缺失10點。(五)監測錄影及記錄:紀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 ,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6、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巷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