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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綠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龍泉廠

文號
30-107-11001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1/12
違規日期
2018/09/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3.6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金陵路二一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金陵路二一二號
統一編號
03563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