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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彥畜牧場

文號
30-107-05002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5/11
違規日期
2018/03/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9,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7年3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牧場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一)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12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582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5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9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美崙段二九五、二九六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美崙段295、29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