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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70602
- 處分日期
- 2023/07/28
- 違規日期
- 2023/07/22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祭祀公業法人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另據反映樹木枝幹過茂有影響週邊環境之虞)且經112年7月22日複查結果,貴祭祀公業法人未依本局112年4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39791號函 (諒達)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第5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南簡段一一三四之二地號,南簡段一一三四之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南簡段1134-4地號 (福德街旁)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