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法人臺中市蔡泉慶
統一編號:38910182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0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o o 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且經本局於112年4月10日稽查結果,貴o o 未依112年2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14727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分別以112年6月6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62317號函及112年7月28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85060號函(諒達)處分在案,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12年8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o o 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另據反映樹木枝幹過茂有影響週邊環境之虞),且經本局於112年5月25日稽查結果,貴o o 未依112年4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39791號函(諒達)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12年7月28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85094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12年8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2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祭祀公業法人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且經本局於112年4月10日稽查結果,貴祭祀公業法人未依112年2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14727號函(諒達)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12年6月6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62317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12年7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祭祀公業法人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另據反映樹木枝幹過茂有影響週邊環境之虞)且經112年7月22日複查結果,貴祭祀公業法人未依本局112年4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39791號函 (諒達)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6/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祭祀公業法人所有土地雜草叢生,草長超過50公分,堆置廢棄物且經112年5月23日複查結果,貴祭祀公業法人未依本局112年02月14日中市環清字第1120014727號函 (諒達)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