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駿行
- 文號
- 45-113-110004
- 裁罰機關
- 花蓮縣
- 處分日期
- 2024/11/22
- 違規日期
- 2024/1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之標準辦理。二、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路邊停放許多廢棄車輛,違反上述貯存標準第3條規定,未將廢棄車輛存放於規定貯存區中。三、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村華城七街一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華城7街176號
- 統一編號
- 9483420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