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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1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1/16
- 違規日期
- 2018/1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0日稽查發現,貴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機具,未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或者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土建工程第一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