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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揚畜牧場

文號
30-111-06002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6/16
違規日期
2022/04/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386,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864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廈南村南北路二段一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211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