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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悠瑪企業社

文號
44-114-05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15
違規日期
2025/04/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清運機具於114年2月11日下午3時57分40秒有出車,惟查無該清運機具於該時段之軌跡資料,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即時追蹤系統異常情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泰武鄉平和村太和巷三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泰武鄉平和村太和巷39號
統一編號
4080032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