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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6/30
- 違規日期
- 2022/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集塵器(A302)壓差計壓降僅5mmH2O,未符合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值10-100mmH2O範圍內,顯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里前山路二段二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里前山路二段2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