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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順紙業有限公司竹山廠

統一編號:96903759

共 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3 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4/07/19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4日至貴公司竹山廠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竹山廠作業中。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會同貴廠代表及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排放管道P301空氣污染物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物74mg/Nm3,未符合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3/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勾稽該廠112年1月至6月再利用廢木材申報情形,發現該廠112年4月及5月申報再利用廢木材量為5.37公噸及13.57公噸,經查該廠資料記載再利用廢木材再利用使用量144.6公噸及153.8公噸,亦經該廠人員張瓏鐍先生確認後,確定上述月份有數筆再利用原物料(廢木材R-0701 )使用量之數據漏未申報情事,該廠以再利用廢木材(R-0701)作為鍋爐燃燒燃料,未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入及輸出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ㄧ)1、申報其基線資料之再利用原物料(廢木材R-0701)使用量,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3/09/15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7日至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廠正常運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水池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3mg/L及真色色度480 ASDMI,已超出事業別(造紙業)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及真色色度400 ASDMI。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2/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集塵器(A302)壓差計壓降僅5mmH2O,未符合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值10-100mmH2O範圍內,顯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2/03/2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0月14日於貴廠鍋爐程序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出灰口處,採集產出之集塵灰樣品送驗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結果為2.32ng-ITEQ/g(標準值1ng-I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將該廢棄物提報送審核定。2.另貴廠將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D-1099)申報,查其110年9月份申報貯存量數量為15公噸,該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之貯存,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事業名稱、日期、貯存、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1/04/1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P301排放管道檢測結果,一氧化碳濃度2080ppm,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案經行政院環保署109年9月7日查核貴事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燃材蒸氣鍋爐產生之廢氣以旋風分離器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處理後,由P301管道排放。稽查時針對P301排放管道進行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一氧化碳濃度為2,080PPM(標準2000PPM)、硫氧化物濃度為13PPM(標準300PPM)、氮氧化物濃度為110PPM(標準350PPM)、異味污染物232(標準為2000),其中一氧化碳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0/06/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109年4月17日(五)廠內有營運並使用廢木材作為鍋爐燃料 ,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廢木材檢核)目前申請變更展延中,尚未通過。有關該公司未取得再利用廢木材檢核通過即使用廢木材作為燃料乙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8月7日會同合格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竹山廠執行製程排放管道(P301)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稽查檢測作業,經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00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限值50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8/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燃材鍋爐操作中 其中水洗塔操作中惟其煙鹵排放黑煙經於13:33~13:39分止進行煙道排煙不透光率目測判煙 經每15秒判讀一次其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20%)連續12次以上 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 將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分3.另查該公司廠內事業廢棄物(污泥)貯存未以中文標示於明顯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依法告發 將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8/03/05
罰鍰金額
NT$72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督察時經廢水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28mg/L,化學需氧量391mg/L,生化需氧量95.7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燃材鍋爐操作中 其中水洗塔操作中惟其煙鹵排放黑煙經於13:33~13:39分止進行煙道排煙不透光率目測判煙 經每15秒判讀一次其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20%)連續12次以上 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 將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分3.另查該公司廠內事業廢棄物(污泥)貯存未以中文標示於明顯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依法告發 將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27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分別為129mg/L、238mg/L、51.6mg/L(放流水標準分別為30mg/L、180mg/L、3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懸浮固體達放流水標準限值3.3倍。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漿紙污泥送回製程再利用,並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再利用情形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並移請南投縣環保局依法辦。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6/10/31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6/02/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5/10/30
罰鍰金額
NT$2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5/08/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5/08/21
罰鍰金額
NT$2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5/06/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3/04/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3/04/12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0/06/1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0/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