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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60014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1/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並檢視貴公司設置CCTV,發現貴公司廠房屋頂於110年3月25日9時37分至9時45分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鋁二級冶煉程序(編號:M01)袋式集塵器(編號:A001)布管進行更換作業時,因關閉總電源,造成負壓系統無法作動,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由屋頂逸散至該廠廠房外,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里台機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台機路2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