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1002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1/26
違規日期
2018/08/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0954)領有本府核發之鋁鑄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121-02號,107年10月9日遺失補發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121-0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14日派員執行督察,督察時發現,該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7)現場壓降值為0(鼓風機未開,開啟後壓降值約為290 mmH2O),未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範圍內(50-100mmH2O),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一○一五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中正西路1015號
統一編號
681938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