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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1/31
- 違規日期
- 2022/07/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4,002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7月4日15時34分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農田發現廢污水污染土壤之情事,現場未發現不明管線排放情事。2.經查農田側邊壁上破裂導致該場廢污水疏漏至他人農田,側面壁上疏漏位置有青苔證明廢污水產生,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三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曁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100541)。4.稽查時該場人員配合度良好。5.限期改善日期111年7月4日至7月11日16時前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2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工業路二四七巷一五○弄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工業路247巷150弄9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