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包盈環保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包盈環保企業社

文號
44-110-11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1/15
違規日期
2021/10/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食用油工作證,遂分別於110年10月15日於本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48號暨110年10月16日於楊梅區四維路158號(行為車輛車號:AWL-9735)進行廢食用油收受作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藝文一街八六之三號七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48號暨四維路158號
統一編號
8539951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