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光春國民中學
- 文號
- 41-107-030063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執行107年度南部地區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清理計畫二. 本日督察於屏東縣潮州鎮光春國中校內溫室內發現3個積水容器,其中有一積水水桶內已孳生病媒蚊幼蟲,於現場採集孑孓拍照存證。三.該校未妥善清理室內積水容器,致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290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