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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昌廢油清除回收

文號
44-106-12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2/11
違規日期
2017/12/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專任於貴事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廢止許可證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一三號三樓之八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一三號三樓之八
統一編號
369318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