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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28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違規日期
- 2022/08/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8月26日督察博全工程開發有限公司,發現貴公司(1)未申報110年7月至111年7月原料使用量,及未申報110年7月~11月,111年3月~7月收受廢棄物貯存量(2)未申報或申報錯誤110年1月至111年7月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產出量及貯存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12004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城西街三段五○一巷一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城西街三段五○一巷一二五號23.0464217,120.104613(博全另一土石堆置場)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