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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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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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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4/17
- 違規日期
- 2024/0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烷化程序(M3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17-03號),該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本府環保局於113年2月22日派員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稽查,查該廠排放管道P040之氮氧化物於113年2月4日9時(174.07ppm)、10時(182.26ppm)、11時(203.72ppm)、12時(201.7ppm)、13時(182.66ppm)、14時(175.58ppm)、15時(175.79ppm)、16時(157.8ppm)有8筆實際超標(排放標準為150ppm)之情形;另查超標期間每日校正報告各監測項目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符合法規規格值,測值皆屬有效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