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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3000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3/10
違規日期
2018/12/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
罰鍰金額
NT$1,00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7年12月27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無設置管線將作業廢水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並經處理至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標準,始得自依法設置之放流口排放放流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8000元整,限改條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簡稱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限改日期:109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三、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2-30號
統一編號
721081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