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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違規日期
- 2020/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未取得營建混合物(R-0503)再利用檢核許可文件,即收受有X事業廢棄物「石X瓦」摻入營建混合物進場,經本局查獲,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X年2月27日11X年度訴字第2X4號刑事判決: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2.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部分,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另依同法第26條第1項後段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規定,命停止營業(從事非法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務)。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書主旨
- 停止營業(從事非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篤加段一五一之一四四地號,篤加段一五一之一四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新篤加段1025地號(原篤加段151-144、151-14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