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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震有限公司屏東廠

文號
30-107-10001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0/18
違規日期
2018/09/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2,7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土石加工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7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四○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三廓村江南巷40號
統一編號
232096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