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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40062
- 處分日期
- 2019/04/21
- 違規日期
- 2019/03/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承攬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107年度臺南市南區海岸蚵架廢棄物清理工作(開口契約)」及「107年度臺南市安南及安平區海岸蚵架廢棄物清理工作(開口契約)」,惟將清理工作之蚵架廢棄物(廢竹)載運至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本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堆置,未送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廠處理,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松崗路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松崗路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