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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72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違規日期
- 2021/10/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違規事實如下:貴事業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3、4號機選擇性觸媒轉換器脫硝設備兩套採購帶安裝-氨水儲槽遮雨棚增建工程(合約金額:5,204,307元,工程面積:14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德0011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清理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惟旨揭工程已完工且未提供廢棄物流向相關資料,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和里進學路必忠巷八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潭工段1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