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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旺畜牧場

文號
41-113-03007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3/19
違規日期
2024/02/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高旺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經本局113年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將場內污水設備產出之糞渣露天堆置於場外空地,未保持清潔完整亦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三八○地號,萬興段三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 加勇路9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