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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5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5/22
違規日期
2018/04/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4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污染源蒸氣鍋爐操作中,發現鍋爐入料斗僅有木屑,惟許可證內容(頁次:4/16)註4:煙煤及木屑投料前先以相同規格之鏟斗各取滿斗秤重,取相同重量置於鍋爐旁空地混合,待均勻後才投入鍋爐內使用,混合比例為1:1,現場燃料使用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八之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定寧路八之三號
統一編號
285042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