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統一編號:00501503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26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勾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2年5月至113年5月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情形,並於113年7月26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自112年5月辦理清運迄今,已逾一年之貯存期限,且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3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千萬以下罰鍰。2.另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於113年7月25日到期,迄今尚未申請展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9條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所屬「進修教育推廣大樓新建工程」工地稽查,稽查時正進行外部裝修工程,現場針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查核。經查違反管理辦法缺失點數共計8點,並限期於07月27日前改善完成,屆期前往複查。二、惟本案於複查屆期未採行或完成設置防制設施,且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達16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單位112年3月份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D-1502非有害廢鹼、D-1503非有害廢酸、D-1799廢油混合物)貯存,已逾期申報(實際申報日:112年4月10日),業已違反前揭公告,因上述涉及有害事業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3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14/09/12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